爱心慈善救助对象..急难救助/丧葬济助/学童(校)济助/医疗济助/贫困济助
协助政府..照顾无法到达的深层弱势族群. 急时伸出援手.让他们暂缓解决困境也能得以温饱为目的
福田慈善人..
福田慈善推展协会 济助办法..
尊奉 天上二圣母(妈祖)助人之圣德,福田慈善推展协会关怀社会弱势家庭
或个人,因突逢变故致使生活、就学、医疗等陷入困境,订定本办法给予
急难济助即时帮助,助其度过难关,并宣扬圣母旨意...慈善/关怀/传真爱
之目的。
一、济助对象: 本办法涵盖家庭、学生及医疗急难济助:
1.『家庭济助』因急难变故而导致生活发生困难者。
2.『学生济助』因家庭经济突逢变,故而影响就学中之学生。
3.『医疗急难济助』病患须至医院治疗,其医疗费及辅具费支应有困难者
4.如有特殊(车祸/伤葬/灾难)变故须紧急救助,但不含於上述项目者,可
另请申急难救助办理。
二、济助申请条件...
1.个案申请人需填写申请书、说明事实案由及希望济助辅具或福田慈善金。
2.须经本协会审查小组通过审查后得以发放
3.申请时应检具之证明文件:(须正本)
(1)本会个案(转介)申请书
(2)低收入户证明或清寒证明
(3)身障手册或重大伤病卡
(4)重大事故须附资料:如诊断书、医疗或丧葬费用收据、灾害等证明。
三、济助项目及申请方式
1.『家庭济助』针对家庭或个人之生活费、丧葬费等济助。
由政府社会局、公所社会课、民意代表、里长、社福机构、评估后或个
人填写个案(转介)申请书,附相关证明提出申请。
2.『学生济助』针对学生个人之学杂费、生活补助(含营养午餐)等济助。
由学校初核后,填具申请书检附相关文件后,得向本单位提出申请。
3.『医疗急难济助』 针对病患个人於医院内发生之医疗费及辅具费(如轮
椅、拐杖、助行器、便盆椅等)之济助,以医院开出诊断书证明为凭。
4.填写申请书后,提交本会志工或执行接案人做确认提报。
四.审核时间:申请书提报,都需经过本会决策小组,审核通过执行
(1) 一般关怀济助个案6日内执行。
(2) 急难救助个案24小时内执行。
(3) 审查通过后由访查小组亲自送辅助品或慈善慰问金。
(4) 个案案主接受济助品或慰问金都会拍照存证,并放置本会刊物中。
五、济助金额与致送方式:
1.『家庭急难济助』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20000元为上限。
2.『学生急难济助』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10000元为上限。
3.『医疗急难济助』每一个案之济助总金额以新台币50000元为上限。
4. 案件提报经轮值小组做第一次前往做关怀查访,即致送慰问金3000元
经查访后提出报告或结案,若建议做二次济助时,需详细说明个案。生
活实际状况及其需求,得予再济助金钱或物资等,但需附相关证明文件
,并须经决策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得以再济助,每一案件最高金额以
30000元为上限。
5. 学校、丧葬、灾害等特殊重大事故以专案处理,济助金额无上限。经决
策小组审查通过即可。
6. 发放由慈善小组专人亲送济助金,若无法送达则用划拨入个案户头。
六、附则:
1.访查小组查访毕后须回慈凤宫向圣母禀报,并填写结案书做结案。